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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基金不穿底、群众负担可承受!云南公开征求意见

2022-09-05 12:34:11    来源:都市时报

9月1日,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,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《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意见稿)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。意见需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,可以通过邮件(盖章扫描或签字件)、传真反馈至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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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价空间将按“历史基数”加“合理增长”的方式确定

意见稿显示:此次公开征求意见,将面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开展。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,明确政府办医主体职责,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,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与财政补助相衔接。价格调整要确保“医保基金不穿底、群众负担可承受”,促进医疗机构良性运行。同时,兼顾区域平衡,合理衔接,逐步缩小云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西南省区间的差距。逐步理顺省级和省内州市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。

意见稿中提出,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调整,将从分级管理、综合评估、总量控制、项目遴选、价格拟定等多个层面开展。按照体现价值、补偿成本的原则,价格调整需每年进行综合评估。综合评估选取医药费用、医疗机构运行状况、社会承受能力、区域价格水平等12项指标进行评分,总分为100分,经综合评分分数达到60分(含)以上,且未出现约束条件之一的,可以启动总体调增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。列入医改重点任务,或因项目规范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因素,项目成本明显下降的,按相关工作要求适时进行调整,不受动态调整评估条件限制。

同时,调价空间将主要按“历史基数”加“合理增长”的方式确定,并综合考虑控费效果、经济发展、医保筹资、物价水平或居民收入变化等相关指标确定调价规模。

启动调价程序需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环节

另外,意见稿还明确:将在总量控制下,充分考虑医疗技术发展实际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临床需求、区域价格平衡等因素,分类遴选调价项目。优先选择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、治疗、中医、特色专科等,以及比价关系不合理、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、矛盾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兼顾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和学科代表性,选择调价项目时向高技术、高难度、高风险的手术类项目倾斜。

在价格拟定上,要合理运用成本定价和参考定价等方法,科学拟定项目价格。重点提高技术劳务占比高的医疗服务价格,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,成本下降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项目价格,支持儿科等薄弱学科发展,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。

另外,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,按照合理补偿的原则,以项目成本为基础,逐步理顺项目间比价关系,确保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整体协调。

意见稿规定:要启动调价程序需开展价格成本调查、专家论证、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和审议审查等环节。价格成本调查,对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情况、价格执行情况、成本情况等进行调查,分析对医疗机构、患者、医保基金的影响。成本调查应剔除财政投入经费,将相关减免费用、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、药学服务成本等纳入医疗服务总成本统筹考虑。

此外,还需开展影响分析评估,研判对医保统筹基金运行、患者费用负担的影响。重点研判影响范围广或涉及特殊困难群体的调价项目,防范个性问题扩大成为系统风险。

标签: 医保基金 群众负担 云南公开征求意见 中医传承创新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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