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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记录仪拍下车窗抛物,执法人员反问让车主无言以对

2022-03-17 14:29:14    来源:柳州日报

车窗抛物存在很多安全隐患。近日,我市一市民的行车记录仪刚好拍下前面一辆汽车有车窗抛物行为,遂向执法部门举报。城中区城管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,锁定了违法车辆。3月8日,该车车主覃某接受了处罚,并表示今后一定文明出行。

3月3日上午7时左右,一市民驾车上班途经学院路时,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后方变道超车,并入他的前方车道后,该车的主驾驶窗口,突然飞出一个白色的塑料袋。塑料袋随风飘扬,飞过他的车顶,这一幕,恰好被他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。随后,该市民将这一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投诉到了市智慧城管平台。

城中区城管和交警部门随即联合展开调查。通过仔细观看记录视频,得到了车窗抛物车辆的号牌。3日下午,当该车再次经过学院路时,被交警拦下。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很快赶到现场,向车主开具执法文书,要求车主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。

3月8日,车主覃某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。面对询问,覃某一开始不承认有车窗抛物行为,执法人员当即向他出示了视频证据。覃某又辩解说塑料袋是飘出去的,不是丢的。“你超车的时候车窗玻璃是关着的,塑料袋怎么飘得出来?”执法人员的反问让车主无言以对。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〉办法》中“从楼上向地面或者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,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”的相关规定,执法人员依法对覃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。

标签: 车窗抛物 行车记录仪 违法车辆 文明出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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